“只要没有其他奇奇怪怪的人捣乱,我应该是可以的。”董征虽然这样说着,但仍然将崔左荆唤回了囚徒空间,他只怕万一再像雪原虫迹时那样,有继承人进入盒子或者Kether故意修改难度,他会难以招架。
房间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董征看了眼紧闭的房门,深吸口气,坐在沙发上,打开了黑盒子的盖。
【……】
董征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片黑暗,稀疏的灯光透过窗帘的缝隙,从外面照进来,在天花板上留下窗棂的影子。
【你叫约翰·拜耳,曾经是个富豪,三个月前,因为一场意外,你的公司濒临破产,为了抵偿债务,你卖掉了车房,无处可归。】
【你联系了所有的朋友,那些在你发达时热情的朋友这时候却有各种理由推辞,你走投无路,只能抱着试试的心态联系了许久未见的发小。】
【出乎意料的是,自从读大学后就没再联系过的发小在二十年后,仍然欢迎你的到来,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你搬进了发小菲克斯位于紫藤街的家暂住。】
指针走过的声音滴滴答答,困倦袭来,董征无法控制地闭上眼睛,在剧情过场中陷入了梦境。
【你想到过去的辉煌和现在的落魄,人情冷暖,世事无常,心中百感交集,第一夜,就这样安然无恙地过去了。】
董征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彻底亮了,床对面的墙上挂着老式钟表,指针指在六点四十五的位置。
董征掀开被子坐起来,从房间格局,窗户的样式,床头柜上的台灯,还有墙上的一切装饰来看,他推测这个盒子的背景大概在上世纪90年代的西方国家。
房门紧闭着,门后挂着挂历,董征下床,在床尾找到了前一天晚上这位拜耳先生扔的到处都是的衣服,他拾起来穿上,一边整理衣领,一边走到门后,去看日历。
1994年10月12日那天用红笔圈起来,写了个Welcome。
董征猜测这大概是他刚住进来的那一天,那么今天就是1994年10月13日了。
他从小袋子里掏出一支红色水笔,将12日那天划掉。
将房间搜索一通,董征只发现了约翰留在兜里的手机,手机里有不少和一个固定号码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董征根据里面说到的信息,推测这就是房子的主人、约翰的发小——菲克斯先生的号码了。
似乎就没有其他线索了,董征拉开窗帘朝外望,一排排精致的别墅立在清晨的天空下,花园中的植物郁郁葱葱。董征伸出手摸了下窗台外面,墙壁还有些潮湿,想来不久之前有下过雨。
董征打开房门,立刻嗅到了一股扑鼻的香气,他顺着味道走到厨房,身材中等的男人正在做饭,见董征出来,他热络地招呼道:“醒了,我刚做了肉汤,一会儿一起吃点吧。”
菲克斯身高将近一米八,四十多岁的模样,已经有了要发福的迹象,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董征应了声,也不知道约翰和菲克斯的相处模式是怎样——但他立刻意识到,这两个人已经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就算曾经关系再好,现在生疏一些也正常。
菲克斯端上来了一盆肉汤,一盘烤好的土司和两个碗,道:“我平常习惯这样吃,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挺好的挺好的。”董征赶忙拦住想要给他盛汤的菲克斯,道,“我自己来就好。”
肉汤上飘着层油星,大清早的看到这样一锅汤,嗅到肉香董征还有些腻,他一点也不饿,便只盛了一点点。
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言地吃了顿早饭,外面十分安静,也听不到什么社区应该有的声音。
饭后,董征接过了洗碗的任务,菲克斯打了个哈欠,道:“我回去睡一会儿,中午可能起不来,你就自己做点东西吃。”
董征应了声,菲克斯又道:“这几天外面不太安全,不要随便出门,把这当自己的家就行,不用拘束,不过地下室不要进。”
目送菲克斯的背影消失在主卧门后,董征回头看那一桌子残羹剩饭,因为他吃得少,肉汤还剩下一点,肉沫沉在碗底,也不知道菲克斯到底怎么煮的,董征吃着味道既不像猪肉,也不像牛肉。
他把餐具洗刷完收拾好,又想到菲克斯那句“我回去睡一会儿,中午可能起不来”。
睡这么久,他昨天一晚上都没回来吗?
董征想着,到玄关处看了下,果真发现了鞋柜里的一双运动鞋上,有湿泥土的痕迹,旁边的橱子抽屉里,还有个便携式的手电筒。
衣架上的外套已经很久了,袖口和肘间磨损很严重,前襟也有些脏,玄关处的墙壁上有一个脏脏的掌印,叫人很容易就能想象到主人每天回家换鞋时的动作。
屋子里到处都是单身男人生活的痕迹,董征在不止一个位置的墙面看到了矩形的痕迹,想来这里曾经挂着相框,却不知什么原因,现在被拿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