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敌?”托马斯坐直了身子,“这地方遇什么敌?”他扭头问邓:“这块最近又有新的势力了吗?”
邓也莫名其妙,问迷彩脸:“好好说话,怎么叫好像遇敌了?”
“咱们人走得散,有人看见前面有好些人鬼鬼祟祟,不等接触就跑了。”迷彩脸回道。
托马斯很生气:“叫你们有点职业素养!一天天不知道干什么吃的!咱们是盗贼团,记住了,是盗贼团!人家看见咱们能不跑吗?不跑的也是盗贼团!”
“不,不是。”迷彩脸竭力辩解,“偷窥的有点多,有兄弟看不过去,潜过去看,在前面10余里有一只队伍,那些家伙就是这队伍放出来的!”
“哦?什么样的队伍?”
“是只肥羊!”迷彩脸这回有职业素养了,回答言简意赅。
托马斯唬起脸瞪他:“好好说!”
说起肥羊,迷彩脸神色飞扬起来,连脸上的迷彩都在跳动:“大概1500人不到,虽然人不少,但明显不是打仗的,带了好些个大车,偏偏马又没多少,都用来拉车,骑兵都不多。咱们只要一冲,就能冲散他们。”
听了这话托马斯神色变幻不定,疑惑地看向邓,邓也是一脸纳闷,说道:“不到1500人,那也不少了,这里哪来的这么一股人?还带着不少装备补给?难道说是——”
托马斯点点头,一拍大腿:“我判断的没错,巴特莱的女儿逃了!”他兴奋地舔舔嘴唇,快速地说道:“她带的大车都是这些年来的做城主的积蓄,要不就是粮食,一千多人是最后愿意跟着她的,他们习惯守城,在旷野上遇到,他们绝对是死路一条!而且我们只要吃掉这些人,石头城就是空城一座,真是天助我也!”
迷彩脸听老大这么一说,知道是一条大鱼没跑了,兴奋地问:“头儿,说吧,怎么干?”
托马斯也是满脸激动之色,筹备了那么多年,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了,他一举右手,喝道:“兄弟们听着!”
只可惜队伍太散了,就他身后列队的几十号人及时停下了脚步,其他散在四周的有的看见了勒住了缰绳,有的凑近了过来,还有的压根没听见,该怎么走怎么走,一下子整支队伍都扭曲了。
托马斯非常不满,但也习惯了自己队伍的尿性,冲身后的卫队喊道:“让队伍停下!”
身后的队伍相对来说还算是训练有素,从人群中分出一股,约有十来骑,蹿到大部队的前方,不一会整个队伍都停了下来。
托马斯骑着马踱步到队伍的前方,邓跟随在一侧。
盗贼团也不讲究什么阵势,两千多连人带马排成几排,横排就有几十上百米,托马斯纵马一溜小跑,打量着这些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
有的人知道前方有支队伍,有的人还不知道,此时看老大让队伍停下来,都在窃窃私语。
“怎么了?”
“不知道啊。我就听说前面有肥羊。”
“那赶紧去抢啊,停下来干什么,有这功夫都抢到了。”
“你懂个屁,这是鼓舞士气的时刻。”
“拉倒吧,就是老大要装个逼。”
“嘘……别说话了,听他装。”
托马斯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反正脸色越来越青,看上去倒是更加威严了。
“兄弟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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