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上的各种小插曲很快就被任熙熙拿来当笑话听,她兴致勃勃的脑补如果自己在场会怎么做,最后被周一盆冷水当头浇醒。
“你是纸巾糊的,方晓一个能撕你十个。”
任熙熙想反驳,可是转念就想到周当年也被方晓玩的一愣一愣的,便说:“也是,你当年也是她手下败将。”
说完,任熙熙就有远见的立刻退到安全距离,为了掩饰心虚,还随手翻开墙上的挂历。
谁知周没生气,只是窝在沙发里横了她一眼:“嗯,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方晓祖宗拔苗助长,感谢她妈在天有灵。哦,也得感谢从天而降的挫折,感谢强|暴过我们的生活,感谢……”
周的语气意兴阑珊,说到这里突然顿住。
她的目光笔直的瞪着挂历——任熙熙刚好翻到了十一月,露出上面一个被蓝色水彩笔勾勒画下的大圆圈。
——十一月二十九日。
“感谢……曾经救过我,爱过我的人。”
……
十一月二十九日是个神秘的日子,每年这一天周都要去见一个人。
最初在大学那些没心没肺的日子里,任熙熙就问过周是谁,是谁这么重要即便那天有再重要的课,一直保持全勤的周也一定会消失一天。
周永远只是笑着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在乎我的人。在全世界都抛弃我的时候,就ta还在。”
这个ta,任熙熙第一时间认为是个男人,但转而就推翻。周身边的男朋友一任接一任,那个ta得有多强大的心理素质才能当睁眼瞎?
后来,任熙熙又想应该是个女人,心里有点小介意,还以为自己是周最好的闺蜜,结果被排到第二。但话说回来既然大家都是朋友,怎么也不介绍她们认识?
再后来,任熙熙终于知道,那是个死人。
一谈起那个人,周总会变得很柔和,原本生动的五官线条一旦宁静下来,会让人移不开眼。
可任熙熙不喜欢她这样,很不喜欢。
任熙熙也没有告诉周,其实大三的时候她就知道和有关ta的事,这才没有继续追问。
…………
任熙熙的表姐在机场做地勤,大三那年的某一天开车到学校接任熙熙回家,在宿舍里见到了只穿了抹胸和小短裤蹲在地上收拾东西满头大汗的周。
周没想到有外人会进来,随手捡了个薄外套穿上,可表姐仍是看见了从周右边肩胛骨上方的那道疤。
面积不大,约莫六、七公分长,三、四公分宽。
形状像是某种图腾,表面的增生凸起,比周围的肤色都要白一点,显然是烧伤的。
再看这姑娘的长相,一张清水脸,乍一照面时的面无表情,在听到是任熙熙的表姐后瞬间像是变了个人,微笑时眼睛弯弯像是月牙,既开朗又健谈。
没有浓妆艳抹,没有夸张的叛逆造型,但尽管如此任熙熙的表姐仍是一眼就认出了周——那个在机场和人打架打的一脸血的姑娘。
在回程路上,表姐对任熙熙说:“要不是因为那疤,我还真认不出来。我记得那次在机场见她,那姑娘耳朵上穿了好多洞,头发一边长到肩膀,一边用推子剃了一小半,化着烟熏妆,一身庞克装,整个人瘦瘦小小,就剩把骨头了,看人的眼神特别凶。”
任熙熙简直不能相信,周分明是那个头发又黑又长,随时潋滟红唇,只穿裙子和高跟鞋的女孩啊!
可表姐再三保证绝不会认错,绘声绘色的讲了事情经过。
…………
那天在机场那姑娘怀里抱着一个包的严严实实的包裹,在取行李的时候被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撞的摔在地上,她没有立刻爬起来查看自己,而是扑向那包裹。
里面的东西是瓷的,好像碎了。
那男人也没道歉,只问了一句“诶你没事吧”,就转头去拿自己的行李。
表姐正好经过要扶她时,却被那姑娘将包裹塞进怀里,还听到她小声说:“麻烦您帮我拿下。”
接下来的事,所有人都惊呆了。
表姐说,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女人打男人是用撕咬的,像是要那个男人命。
一个熊腰虎背的男人就那样弯着腰哀嚎着,怒骂着,可是那姑娘一旦沾了上去就扯不下来,仿佛斗兽场里最凶猛的小兽。
那姑娘眼睛怒红,涂着黑色指甲油的指甲明明不长,却像是长进男人的肉里,男人挣扎的随手去抓,扯掉她耳朵上的环。
耳垂被扯豁了,鲜血直流,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就拽着男人滚在地上。
那些血顺着脖子留下来,沾到脸上,以至于地勤和保安们赶到时都吓了一跳,花了十几分钟才将两人分开。
那姑娘的外套全扯烂了,露出里面的肩膀,皮肤不是一般的白,右边肩胛骨上挂着一块疤。
表姐还说,她后来才知道,那包裹里是骨灰,以为是那姑娘亲人的,远渡重洋从美国带回来要入土为安,怎知在机场被人碰撒了,连句道歉都没有。
虽说亲人的骨灰遭此变故,是该生气,可这姑娘的气性也太大了,能把是她身材两倍的男人打成那样没准就是法制节目里说的反社会人格,幸亏她当时手里没刀,那男人挨的只是爪子。
表姐发表着看法,任熙熙像是灵魂出窍一样的听着,怎么都不能将那个用生命在搏斗的姑娘和优雅妖娆的周联系到一起。
但当任熙熙想起周耳垂上的小疤时,她知道那个姑娘就是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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