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窝心!
而且这事还只能自己扛,无法对人说。
解释!
呃,对这些邻居大妈解释,只会越描越黑啊。说两句,车都不知道会被她们飘哪儿去。想着,王远之满腔悲愤,老哥,你是真的造孽啊。
不过作为一个心里年纪三十多的人,王远之明白,自己现在越淡定,这风言风语会越少。
于是,王远之只能一副真的勇士,敢于直面风雨的模样,双手插兜,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离开这里。
男人,能怂,也不能认!
“……”
“……”
见王远之一副死不要脸的坦然,居然没脸红,一群人顿时少了不少趣味,聊家常的聊家常,闲扯篇的闲扯骗,真也是没谁了!
王远之突然发现一个异常,这么远了,自己为什么还能听到这些人的交谈?
有了疑惑,王远之一番试验下来,惊喜的发现自己听力视力体力耐力,简直全面爆发,大幅提升。
或者,单纯的是自家亲哥,本来身体素质就极棒?
不过王远之认为,应该不是,更像是穿越福利……只是,风言风语中,强化我的听里视力,是怕我听不清楚别人骂我流氓吗?
淦!
“不怕渣女玩暧昧,就怕少妇三十岁,吹拉弹唱她都会,我的兄弟呀……让你迷恋又疲惫呀哎嗨哟。”
木头杆上那村里的大喇叭,突然响起了歌,震惊了王远之的思维。
什么?
这个年代,村里大喇叭居然敢放这种东西?
牛逼了啊!
王远之停顿了一下脚步,仔细一听,哦,听错了,原来是这年头极为流行的十三不亲,还有什么二尺八的牌子脖子上挂……
真是愁啊愁,愁就白了头!
“五谷杂粮才叫亲,颗颗粒粒养咱身,一年四季离不了,我的哥们呀……吃粮别忘种田人哪嗳嗨吆。”
听清楚歌词后,王远之顿时没了兴趣,继续前进,打量这个相隔三十年的世间。
……
三十年时光实在是太长了。
九一年,跟二一年,完全是两个时代,或许中间隔着很多人的一生。
这年头的街道,大部分人,衣着土的时髦。
路上汽车很少,自行车却却茫茫多,不到九十年代的街上看看,你都不懂什么叫自行车王国。
自行车洪流里夹杂着一些津门大发,圆润的公交车,普桑,伏尔加嘎斯24,虽然是市区,偶尔还能看到老解放等货车。
一如那些发黄的老照片!
让王远之感触颇深。
正打量着环境,一双蹬着三轮的大长腿突然出现在眼前……
这是一双笔直修长,洁白如玉,不是很细,却充满力量美感的长腿,是王远之喜欢的那种风格,被吸引住注意的他忍不住感慨,啧啧,还别说,就这腿不来蹬三轮,确实很可惜。
骑车者一身白色的确良衬衫都遮挡不住的艳丽,这大夏天汗水一沁,衬衫贴在身上,身材原地爆炸。
而秀发飞舞中,面容妩媚,这熟透的模样,让王远之咽了口吐沫!
就这模样,不说吹拉弹唱,就这双腿,那连M带W……
呃!
王远之突然懵了一下,怎么想着想着就要上高速?
他哥还是还是未拆封的新手,未上路啊。这尼玛被人叫了两句流氓,我真成流氓了?
这一刻,王远之差点吐血,我特么不是流氓啊。
“哼!”王远之那炽烈而肆意的眼光,宋月蕊冷哼了一声。
因为他昨晚翻墙的事,早上她也被邻居大妈支配了,而又没王远之脸皮这么厚,此时见到他,心情自然说不上愉快。
认识?
见到这美女见面的反应,王远之冒出来个念头。
就在这时,脑中突然多出一片雾里看花的场景,浮现一些记忆,身体忍不住一震……
卧槽,这白光大灯好晃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