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不是过去那个三纲五常的世界。
如果丈夫接受不了她这种行为,可以选择离婚,既然不肯离婚,就得接受这种现状。
如果不愿离婚,又用别的手段压迫自己,那这算什么?这跟与狼共舞有什么区别吗?
就算这样,难道自己还必须守着这条狼过一辈子?和狼做着最亲密的事?他高兴就舔你一口,不高兴就咬你一口,自己就必须逆来顺受?委屈自己的一生,来获得别人盖棺定论的称赞?
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还有,你虽然是我的父亲,但你同样不能主宰我。你生养了我,我感激你;你守护我长大成人,我感激你;你花钱供我读书教我做人,我感激你;
但是,你为我做的所有的所有的,都不能成为你主宰我的理由!因为我是一个人,不是你养的牲口,任由你是卖是杀!
就是因为你当初的太自以为是,限制我的自由,逼迫我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才会有后来的一切。
若说我跟西平相好算不知廉耻的话,那也是你的太自以为是造成的!
因为你的太自以为是,让我和一个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你毁了我的一生,我没有怨恨你,只是稍微做了一点超出你认知的事,你就只会无休无止地责骂我。你口口声声说为了我好,既然为了我好,在我和别的男人相好时,你为什么不反思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既然为了我好,女儿过得幸不幸福才是你最该关心的事。
然而你呢,只会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你,我的行为会给你带来什么影响,说到底,你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只顾惜自己的面子,不管儿女感受的人!
父亲听了金红的一番话没有丝毫反省,反而觉得是女儿翅膀硬了趁机在挑战自己家长的权威。气急败坏要金红滚出去,扬言金红以后不许再踏进这个家门。
金红轻蔑地笑了笑,拉着军军上了摩托就回家了。
她没有恨父亲,但决不允许那个叫父亲的男人以父亲的名义无端干预她未来的生活。
她是一个成年人,会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任。
……
这时外面传来敲门的声音,还有一个女人在叫些她的名字。
金红听出是村委妇女主任俊秀的声音,赶忙答应了一声,穿上内衣,套了一件超短裙就跑去开了门。
打开门,并不止只有俊秀一个人,一同来的还有村委主任吴国正,一张国字脸,三十多岁,剃着小平头,身材魁梧彪悍,跟他国正的名字还挺相配的。
可惜他的眼睛很不争气,从金红打开门的那一刻起,他眼睛的焦点就没离开过金红超短裙下面的大腿,眼里满是龌龊之色,说不定还在想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金红自然感觉到吴国正火热的目光,不过她不在乎,她早以习惯了这种目光。
在她看来,吴国正纯粹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如果让他去江口的黄金口岸玩一次,看到沙滩上到处是穿着比基尼的妙龄美女,恐怕眼珠子都得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