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孟帅道:“哪里去?”
小末道:“这里多小啊,呆着多不舒服啊?去我房间吧,我拿糖果给你吃。”
突然受到了这么亲切的待遇,孟帅有点不好接受,道:“这好么?我......那个二叔回来找不到我怎么办?”
小末掩口笑道:“啊哟,说得好像你叔叔才是小孩子一样。放心吧,他那么大的人,走不丢的。”说着主动牵住孟帅的手。
孟帅连忙把手收回来,他手中还握着傅金水给的珠子呢,胡乱的塞在腰带里,道:“那我跟着姐姐。”
小末带他出门,从另一边廊道里走出去。
孟帅跟在她后面,目光不时扫过她的脚跟。
这少女走路脚尖点地,脚跟丝毫不沾泥土,脚步更轻若猫步,显然有轻功在身。
除此之外,小末的呼吸长而有韵律,肺活量超过常人,显然是培过气力的。手臂上的肌肉拢在袖子里,不好观察,但手指和虎口上有薄茧,显然是握过兵刃的——如果按照规矩,练习兵刃应该是在举重境界以后,但那都是孟帅这样衣食无忧,一心想着前途的正统传人才能这么循规蹈矩,一般江湖儿女,都是练拳有基础之后,直接上兵刃的。
从她的脚步和行动来看,她的轻功应当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女孩子大多长于轻功而短于力量,孟帅自己至今没学过单独的轻功,只在螣蛇实意法和猛兽转圆法中有涉及身法的内容,轻功绝非所长,因此他还是觉得,若论实力,自己应该更胜一筹。
不是孟帅自夸,他这个年纪,跨入举重境界,成了江湖三流好手,真心不容易,何况还是内外双修,就是放在名门大派,也是一等一的佳弟子。
这当然不是他天资过人,他虽然算得努力,但真正起作用的,还是这些年牢固的基础和几个月来水思归的教导。
尤其是水思归,不但传授绝顶的功法,还给他用了极其珍贵的草药伐骨洗髓,无论是灵珠草也好,深潭药浴也好,那都是旁人听都没听过的珍贵草药,孟帅这么直接灌下去,就是石头人也该打通几条经脉了。
因此孟帅不论是本身实力,还是手上功夫,都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就是现在出去闯荡,勉强也能得个少侠的身份。
那少女也才十四五岁,要想在这个年纪和孟帅持平,至少要出身一流门派。
其实不大可能。
只看那少女周围的人就知道。
虽然江湖人没有把境界钉在脑门上,孟帅的江湖经验也不足以让他看得太准,但他还是能判断,刚刚那群人,老的老小的小,并没有一人超越举重境界,达到生风境界。
那瘦长汉子武功最高,也不过举重境界巅峰而已。
倘若不是他们人多势众,孟帅本来不惧的。另一方面,孟帅觉得傅金水虽然出了意外,但这般笃定的原因应该就是他武功高于众人,因此有底气的缘故。
反正傅金水的斤两孟帅是看不出来,至少应该比自己高一个境界吧。
这么一群人,很像江湖上中等帮会或者世家的配置,不大可能有什么好传承。那少女混迹在其间,武功能在举重境界,那必须是天纵奇才。
何况孟帅还可以偷袭。
如果他现在出手偷袭,将那少女卡晕,然后自行突围,应当有八分把握。只要逃出这座宅院,外面就是沙陀口城,他就安全了。
只是现在出手,风险太大。
青天白日的,这所宅子自己也不熟,一旦偷袭那少女不顺,发出声响,也很容易引人注意,被人堵上就完了。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先看好路线,挨到晚上再动手。
那少女不知道孟帅心里转了多少花花肠子,道:“我住的地方到了,就在......”
正在这时,就听远远地有人叫道:“糖葫芦唉——葫芦唉——”
那是街面上的吆喝声。
声音是从远处一声声传来,在黄昏中别有一种深邃悠远。
孟帅心神一动,道:“姐姐,能吃糖葫芦了么?”
那少女犹豫了片刻,道:“不行......爹爹说今天不能出门,无论任何事,都不得擅自打开门。糖葫芦没什么好吃的......”咽了口吐沫,显然是勉强的说服了自己,道,“我房间里还有白云糕,比糖葫芦好吃十倍。”
孟帅略感遗憾,但不管怎么说,通过这一声悠长的吆喝,他大略掌握了外面街道的方向和距离。
西方三十丈,有街道。
穿过那道墙,上了大街,自己就赢了。
现在只等一个机会。
那少女不知孟帅在想什么,穿过一个月亮门,指着葡萄藤架下的两间小阁,道:“就是那里,我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