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明诚打算去西北。
在这个年代,如果只有两个男人一起上路,如果他们还随身带了很多货,那他们这一路并不会很安全。因此,祁明诚一开始就没打算从南面带什么东西去西北卖,他去西北的最重要的目的是招人。
“那边不是常年打仗么?有些士兵在战场上缺了胳膊少了腿的,不能再打仗了,若是没有残疾得那么厉害,还能跟着我走商,我就雇佣他们。”祁明诚对吴顺说着自己的想法,“你觉得怎么样?”
吴顺首先肯定了祁明诚的想法,觉得他很有思想觉悟,紧接着话锋一转,问:“阿弟啊,既然你缺乏人手,那为什么不买一些奴从?进个城就能买到人了,奴从中也有那种人高马大的,直接签了死契,你手里捏着他们的契约,他们绝对不敢背叛你。其实买奴从比雇佣人手更安全,而且更便宜。”
祁明诚目瞪口呆。
吴顺等着祁明诚的答案。
祁明诚抹了一把脸,说:“我根本就没有想到可以买人……”他来自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虽然此时还有三个姐姐正卖身为奴,但其实他并没有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些事情,自然就想不到要买人了。
吴顺了然。他这个妻弟有时候确实有些,怎么说呢,就是带着那么一点仙气儿,一点都不着地。
“那现在要去买人不?不能一下子就买到合心意的,总要好好地挑一挑。”吴顺又问,“如果我们买好了人,那这回去西北就能带着货了,不空走。我想想……要是货不多,买上三五个人就够。”
祁明诚想了想,说:“还是先去西北那边看看吧……”
吴顺表示一切都听祁明诚的。本来嘛,吴顺知道自己做生意不如祁明诚有脑子,自然要听他的。更何况这一次他跟着祁明诚外出,祁明诚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因此会按月给他银子,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雇佣他了。对于吴顺来说,祁明诚现在不仅仅是妻弟,也是雇主,因此当然要尊重他的一切决定。
反正,吴顺已经给出过自己的意见了,心里都是盼着祁明诚好的。他倒也问心无愧。
两人挑了一只骡子,用骡子拉车走官道。
骡子拉车当然不如马车快,但好在稳当。在这个没有汽车、火车和飞机的年代,有头骡子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他们解放了双腿。他们故意打扮得灰扑扑,乍一看不像走商,倒像是进城赶集的农民。
两个人都是属于那种很能吃苦的人,别看祁明诚细皮嫩肉的总是在条件允许范围内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但是真当条件不允许了,他也会适应得很快。如果不能吃苦,那他也不会决定出门闯荡了。
他们也不是真的什么货都没有带。祁明诚在贴身的地方藏了两包珍珠,这东西带到了北方,如果碰上了游牧族人,就能卖出高价。除此以外,他们还带上了茶叶,这东西轻,两人能承受这个负重。
哦,祁明诚还从南面采购了一些胭脂水粉,都是那种包装得非常精致的,想带去北面碰碰运气。
一路上,他们经过了不少城镇。祁明诚在每座城里都会停留几天,少则一两日,多则三五日。他在努力观察了解当地的物价。对于一个走商来说,只有知晓了各地的物价差异以后,才能有所作为。
这一日,两人到了一座名为江玛的城。这里其实已经非常靠近西北边疆了。
来自于水乡的吴顺和祁明诚都有些不太适应这里干燥的气候,并且他们没想到这里的风中竟然还裹着砂砾!当他们在外面走了一天后,回到客栈把身上的衣服鞋子脱了抖一抖,能抖出一斤的沙子!
第二天,吴顺留在客栈中休整,祁明诚靠着毅力艰难地爬起来去逛街了。
路过一处野集时,祁明诚见有一处地方被很多人围着,就努力地挤了上去。所谓野集,就是没有取得官方认证的集市,在这里摆摊是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的,接待的客人中则是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一般来说,野集的东西要卖得便宜很多,因此野集通常都会比城内的坊市要显得更加热闹点。
祁明诚挤上前,原以为这里再卖什么新奇的东西,却发现竟是一个突丹族的人再卖一群奴隶。
突丹族也是游牧族之一,族人一般都长得很高大威猛,而且他们特别喜欢留络腮胡子。不过,就算没有胡子,他们和景朝人的区别也很明显,因为他们大都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眸色是种浅咖色。祁明诚眼前的这位突丹族人估计是突丹族中的有钱人吧?因为,他十个手指上全部戴满了大金戒指。
突丹族人对金子是迷恋是有目共睹的。
被卖的奴隶一共有六个,全部是景朝人,而且全都是男人。他们饿得面黄肌瘦,一个个看上去有气无力的,年纪应该都在二三十岁上下,当然也有可能比这更年轻点,只是被奴役得过多使他们看上去显得有些过分的苍老。这种青壮年的奴隶,如果身体健康但没有其他技能,他们在奴隶市场上的卖价一般是十二两银子到十五两银子之间,但如果他们身负某种特殊的技能,那自然就要往上加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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