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无好言,骂无好话。
可大家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还是一个在读博士、两个在读硕士,干不出泼妇骂街的破事。当愤怒的李家明,把气急的杨芬华骂醒后,急驰的车内沉默了。
李家明的脾气好,那是他不屑与他相差太多的人计较。杨芬华今天乱替人出头,要是换成别人,李家明肯定会一笑了之。老虎跟老虎打架才对等,起码也得跟狼厮咬,老虎跟只小白兔计什么劲?
然而,以前读高中时,杨芬华稳压李家明一头,如今在学业上也压他一头,他就会生气、会计较;但也仅仅骂她两句,李家明就不跟她计较了。人在异国他乡,尤为看重同乡感情,莫非他还能因为不懂事的老乡说错了话,就跟她彻底翻脸?
等把车开上了去帕萨迪纳的高速公路,冷静下来的李家明主动玩笑道:“老杨,没生气吧?你说你也是,读书那么厉害,对人情世故怎么就一点也不懂呢?”
杨芬华被李家明一骂,也意识到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但也气呼呼道:“有你厉害?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入围richard\/stone奖了!”
那奖是没希望的,但能提名就让李家明颇为得意,“10%的希望,你觉得我可能获奖?”
单细胞的人就是单纯,让李家明把话题一岔,杨芬华居然不生气了,反而佩服道:“那也很厉害了!你硕士还没毕业,就能入围,以后肯定能获奖的。”
“那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我只是把我跟老章他们讨论的成果,形成了文字而已。”
“你就得瑟吧!”
咦,家乡话是说‘拉别’,她居然说得瑟?
想想啊,李家明终于想起了那个戴眼镜、健谈的孙淦,难怪这妹子没事老往自己学校跑。挺好,博士找博士后,一个是加州理工、一个是斯坦福,还同一个专业。
“哎,你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肯定有不对的地方,起码帮人撒谎就是不对!”
这才是说事的气氛嘛,已经有了腹稿的李家明用新的谎言,去圆旧的谎言。
“都是不得已,你想想,柳老师和我是蠢人吗?没办法,后面那个气包子就是一根筋,为了一个可笑的误会,放着好好的harvard不念,想去columbia。”
“真的是误会?”
也不算是误会,李家明得知柳莎莎拿到了哥大的学费减免优惠后,就决定不惜代价让她去哈佛。历史是有惯性的,万一摊上倒霉事,他会一辈子都于心不安。李家明不知道沃顿是如何走通哈佛的关系,但当律师的人走通了路子,肯定就不会有后患。
因此,他反问道:“你也在cit呆了一年,没经历过也该听过吧?如果不是知名校友的后代,或有校董会成员的推荐信,学校根本不会优先录取某一特定的学生。在stanford我或许还有点办法,harvard?你们也太瞧得起我了!”
“哎,你导师不是harvard的大学者吗?”
这问题要早问几天,还真会问****家明,可他知道了问题出在哪,这问题就好回答了。
“没错,可他那人的人缘太差。要不是跟同事、同行关系太差,早十年就应该给他诺贝尔奖。他创立了理性预期学派,《理性预期与经济计量实践》和《理性预期与通货膨胀》是所有商学院的教材,作为一个学派的创始人,他居然连旧金山学派的三号人物都干不过,你觉得他会为了我的事去求人?”
“这倒也是”。
再一心读书,杨芬华也知道学术圈同样复杂,附和了一句后扭头道:“莎莎,你误会了家明。美国跟国内不一样,即使家明再有路子,也最多是向斯坦福推荐你,不可能让哈佛的面试官和教授放水。”
“芬姐!”
单细胞的人有个好处,那就是不会把事情复杂化,杨芬华是标准的书虫,聪明才智都奉献给了学业,情商方面就差了点。
“莎莎,不是我说你,你也太那个了。我总算是知道了你跟家明是怎么回事,两个聪明人凑一起,成天斗来斗去的有意思吗?”
后座的柳莎莎气得俏脸发青,开车的李家明莞尔一乐,自己这同乡可真是心直口快。
没多久,三人到了帕萨迪纳市,李家明把车停在杨芬华的公寓楼下,准备等她俩下了车,自己去四哥那蹭饭。
“下车啊,大一时吃了你顿饭,让你在这念叨一年。我要再不请你吃一顿,还指不定再念十年!”
这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李家明对杨芬华了解,对柳莎莎更了解。
“还是算了吧?我正好去我哥那有点事。”
“得了吧,你哥去了旧金山。”
没办法了,只好吃这顿饭。正好,李家明也想找她说点事,没两天就9月11号了。李家明只知道有那么一档子事,但具体怎么样,他早记不清了。柳莎莎过完周末肯定要回波士顿,他不想她去坐民航飞机。小心无大错,自己都把乔布斯的ipod抢了,还正在抢他的iphone,鬼知道那破事是会提前、还是推后、或者是干脆没了。
跟在两人后面上了陈旧的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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