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薇摇摇头,笑道:“我为什么不敢?人必自辱而人辱之,夫人不自重,又怎怨得人看低你……”
“闭嘴,贱人!”
于氏气极了,不再与她争辩,一个箭步上前,抡起胳膊,向采薇的脸上掴去。
只是,没等巴掌落下来,胳膊便被一只有力的手掌钳住了。
“相公——”
于氏看向抓住她手臂的男人时,顿时没了刚才的嚣张,整个人变得委屈起来,眼圈一红,泪珠滚下。
来者正是于氏的相公,鸿运赌场、鸿运酒楼、鸿运米行的老板律俊臣。
此人年方二十四五岁,生得油头粉面,唇红齿白,平昔最喜风花雪月,乃是烟花寨内的大王,鸳鸯会上的盟主,只是他外表看起来虽然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出的精光,却让人不敢小觑。
今天,他穿着一件雨过天青色的蚕绸长袍,领口和袖口镶着墨狐的毛边,腰系玉带,脚蹬鹿皮皂靴,此时,他正握着妻子的手腕,那双狭长的眼睛却晦暗不明的打量着采薇。
“相公,这小贱人血口喷人,污蔑你在打一个念奴娇的婊子的主意,相公不可轻饶了她。”
于氏抽抽噎噎,心思颇深的向自己的男人告状。
其实,她男人喜好幼,女的癖好,她自然知晓,那野丫头说的事儿,十有*是真的,她虽然嫉恨得发疯,但却也不敢跟他吵闹质问,只好借着采薇之口,来贬损他的行为,进而打消他那份不轨的心思,顺便再借他的手,狠狠的收拾收拾这个敢对她出言不逊的野丫头!
没想到,男人竟然轻描淡写的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位姑娘没说谎,为夫的确打算梳弄了朝云。”
梳弄,就是指妓女初次接客的意思,因妓女在这天被破了身,结束了少女时代,所以要把头发梳拢在一起,在头顶打个结,弄成妇女的法式。因此而得名梳弄。
于氏听了丈夫的话,顿时遭雷击一般,整个人都傻了,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自己心爱的丈夫,心如刀割,却又不敢说出反驳的话来,这男人虽然表面上春风和煦,背地里有多狠,只有她知道……
采薇也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没想到这种马居然能当着自己老婆的面,毫无顾忌把自己要去嫖娼的念头说出来,还隐隐的带有得意之色,这世间,竟真会有如此无耻之人吗?
她虽然讨厌于氏,但对这个无耻至极的律公子更是厌恶!
于氏捏着帕子伤心了一会儿,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嚅嗫道:“妾身听说,朝云姑娘才刚满十三岁,相公这时候梳弄她,是不是太早了,这不合规矩啊。”
原来,娼门里的梳弄,也是有规矩的。
十三岁太早,谓之“试花”。皆因鸨儿爱财,不顾女孩儿的痛苦,那客人也只搏个开花苞的虚名,并不能畅快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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