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她所说出来的话,才表明她于这个村庄是一个异类。
“二十多年前,我在小城的一个车站,被人贩子迷了,被拐卖到这里,一开始,我也像你一样,努力地逃了出来,只是,被村子里的其他村民发现了,又把我送了回去。从今后,我地狱般的生活就开始了。”大妈说着,眼睛里还带着那种剧烈的痛苦。
孟思雨被那种痛苦震撼到,颤抖了一下。
“我脸上这条疤痕很难看吧?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那个畜生,呵呵,也可以说是我所谓的丈夫,在村人把我送回去后,操起棍子,就朝我脸上打去,留下了这道疤痕。”大妈凄苦地自嘲似地笑着。
“那么,现在,他在哪里呢?”孟思雨听到她讲到她的“丈夫”,害怕起来了,环视着四周。
“放心,姑娘,真是因果有报,早几年的时候,他得了癌症死了。我的孩子们现在都在外地打工,剩我一个人在这里,回去娘家寻亲,父母也早就不在了。我本来也是独生女,一个人一下子变得无亲无故的,在这里几十年,回去不知道如何生存,只好又回来。只是,我不愿再住在那个畜生住过的屋子里,自己盖了一个房子,远离那个村子,只等着逢年过节,孩子们从外地回来,一家团聚。”
孟思雨看着眼前这位历经沧桑的大妈,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她总觉得自己过得很苦,没想到,还有人比自己更苦。
大妈拿来了一些药油,给孟思雨脸上伤口和头上的伤口仔细地涂了上去:“姑娘,你是不从,所以,他们把你的脸给毁了吗?”
孟思雨摇摇头:“不是,我是被人贩子打晕卖到这里来的,我还没有见过买我的那个畜生,就逃出来了。我听到他们的谈话,意思是我是被毁容后才被卖到这里来的。”
“咳,真是,怎么下得去手啊,明明多好看的一姑娘啊。”大妈感叹着。
孟思雨知道自己的脸一定毁得很严重,女孩子最看中的是自己的容貌,现在从一个本来如花似玉的女子,变成了一个丑女,自然是伤心的。
只是,刚刚逃出了魔窟,这被毁容的巨大痛苦在这样重大的胜利跟前,也缓解了很多。只要能逃出来,呼吸上自由的空气,让孟思雨付出任何代价,她也愿意。
在大妈的精心照顾下,孟思雨的身体渐渐好起来,精力渐渐地恢复了。大妈说要回去,得找准时机,这里离最近的县城有几十公里的盘山路,车程要两个小时。
平时村里人也有赶着牛车带着一点东西到县城上集市卖的,但是不能坐这些村民的车,得坐县城里给村里送商品的一些小卡车司机的车。
因为这些卡车司机都是县城里的人,不会像村里人一样,会把孟思雨又送回那个人间地狱。
只是这卡车不常来,一般二十多天才来送一次货。孟思雨心急如焚,大妈也为她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