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小看他了。而且也许随着案件的逐步清晰,说不定他会越来越让我佩服,到最后和韩金匙不相上下。
“至于为什么连杀两个,也是可以理解的。凶手可能因爱而生恨,杀一个不能解恨,把另一个也杀了;也可能是觉得杀一个也是死刑,杀两个也一样,干脆一不作二不休全杀了。
“还有可能是凶手为了故意放烟雾弹,让警方即便查到了婚房抢劫案的实质是为了杀人,也无法确定自己到底跟其中哪一个有矛盾,因此全都杀了,耗费警力。假设是最后一种想法,那这人的确很可怕。
“当然,也不排除是康晓明和方洁之前都各自谈过恋爱,甚至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这种情况在当今社会,太普遍了,早年间未婚同居是非法,人人戳脊梁骨,现在在医院排队堕胎成了寻常之事,这是世道的大方向,谁也阻止不了。重点不是这些,而是万一他们的前对象想不开,走入了极端,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还有,现在搞‘玻璃’的这么多,男的喜欢男的,女的喜欢女的,也很常见。也就是说,凶手并不限定是男是女,哪怕喜欢康晓明的,也不见得都是女的,同理,喜欢方洁的,也说不定不全是男的。这样一来,范围又略大了一些,但总比之前毫无方向感强得多了。”
顿了顿,于果总结道:“总之,现在先去‘心动滋味’瞧瞧吧。其实,那个老板我也认识,当初我参加这个婚介所的时候,还只是个小作坊,成员只有不到一百人。当时集体相亲还没普及,适龄男女都很保守,不好意思大庭广众之下相亲,得亏世界展得太快,他的婚介所起步早,胆子大,现在做成了圈内的巨头。
“当时他看我了我的资料后,眼神里的鄙夷再隐晦,我也能看得出来,这留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不过,现在的心态不比当年了,他也不可能认得出我来了。事业今非昔比,普通客户也可能不会被他亲自接见,而我这次去,是要做一个最高等级的客户,他肯定会欢迎我的。咱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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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某市,仲老五刚从医院回来,在沙上呼哧呼哧地运着粗气,心里充满了激怒。这次手术虽然很成功,保住了性命和颅骨内的大脑,可还是摘掉了整只眼球。当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成了独眼龙,他真想一拳砸碎医院的镜子。
但他不能这么做。他在这里虽然身价不菲,而且有人有枪,却没有真正的大势力,在这座城市,他不是能够给政府提供大量业绩,纳大量的税的企业家或者黑社会老大,而是一个隐藏着的大毒贩头子,整个人都是黑色的,没有灰色过渡,因此决不能轻易引起警方的注意。
好在,他之前已经在私人医院花费重金,连威逼带利诱地让一个经常游走在黑白之间的名医为他做了手术,把所有的碎片都清理了,也彻底清洗了伤口,尽管完全也永远失去了眼睛,他却已经感到很庆幸了,要知足,尤其是对于自己这种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毒品贩子。
可他唯一无法消气的,就是这个于果。没想到此人是真的,无论李闯如何将其拙劣地描绘地多像美国队长或者绿巨人,都并不算怎么夸张,尤其是当他仲老五亲眼见识了于果的厉害。
回到他自己偷偷购置,连手下也不清楚具体位置的房产内,他的怒火再起,真想把所有能照到自己独眼龙形象的玻璃全部砸碎。
不过,他终究忍住了,他毕竟是见不得光的,比起仲老四那种称霸一方但却头顶人大代表光环的黑色企业家,他更像一个只有夜晚才能出来走动的吸血鬼。
他一定要报复!一定要报仇!这是他绝对难以忍受的奇耻大辱!他失去的不仅仅是眼球,而是尊严!他混了这么多年,有了钱,有了人马,本来是笑傲风云的,可居然忽然出现了这么一个凶神恶煞的煞星,将自己逼入了绝境,尽情羞辱过之后,还告诉自己,自己曾经拥有和现在拥有的所有东西,在此人面前都是虚无缥缈的!
这个于果!罪该万死!
尤其是于果那句:“你有意见又有什么用呢?功夫太浅的话,还想跟别人比拼内力,是会被反噬其身的。非要试试,随时欢迎,要是现苗头不对,再想反悔,那就没机会了。言尽于此,好自为之。”这句话,已经将他从小到大取得的所有成绩全部抹杀,全部化为脚下卑贱的泥土,肆意踩踏!
仲老五的杀心已经无法阻挡,他不是仲老四,不会权衡利弊那么久,他也没像仲老四那样,对于果了解得那么深,屈辱感远大于恐惧感,促使他愈坚定了这种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