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两字,说大不大,有人却为它争的头破血流,说小不小,有人却为它低若尘埃甘愿做替补。
安迪斯当然知道自己属于低若尘埃的类型,反正他喜欢她从来就没有明亮,如今这般狼狈,他反倒不怎么心疼,已经习以为常了。
只是,这麻木的心,毕竟也是一颗供人的心脏,自然会有七情六欲,自然也怕火海水逆刀山油锅。
郑江皱眉的看着安迪斯,他尽量让自己表现的极为淡定,装作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倒不是他不以为意,而是他怕他刚说完话就被人抓住了把柄。
安迪斯的眸子逐渐清明,渐渐的,那懦弱的气息已经消失的一干二净,郑江惊讶于按地上竟然可以变化如此之外,但表面仍旧不动声色。
郑江踌躇三番,最后还是将心里的话,问了出来:“你就那么喜欢一个女人,得之你幸,失之你命,既然如此,你又何必……”将自己弄的那般狼狈凄惨。
后面的话不消说安迪斯便能够猜上七七八八,这段时间,基本上这个问题天天都在安迪斯的耳朵里面想起,他不想敏感都不成。
安迪斯无奈的摇了摇头,笑道:“是她太执着喜欢她的男人,我只不过是横插一脚破坏人姻缘的丧德之人。”
郑江不动声色的喝了一口茶,巧妙地回避自己应当作何反应,毕竟日后到底是敌是友,都不一定能够说清楚。
两人又胡乱聊了一会儿,郑江便脚下生风般的走了,就像是身后有可怕的人追他一样令人闻风丧胆。
可是再仔细往后面看,哪里有什么厉害的眼睛,有的只不过是以为极为普通长相俊俏的安迪斯,他只是在送客。
等目光中已经看不到郑江的时候,安迪斯便果断的扭头往回走,记忆里的对话却是越来也明显。
他小鹿乱撞,心慌意乱的对着她说道:“你真漂亮。”
林笑笛那时候也就是刚入大一,哪里知道什么套路,见有人夸自己,便不好意思的红了红脸,起身又选择了与安迪斯隔了远一点的距离。
安迪斯少年英俊的那颗玻璃心顿时备受打击,又一次如法炮制故技重施的对着林笑笛说道:“喂!美女,你真好看!”
作为一名从来没有桃花或者是烂桃花的吃瓜观众,林笑笛眨巴着眼睛表示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是在做什么。
那时候,林笑笛怕的脸色苍白,将他精心准备的开场白当做了土匪打击,顿时麻不溜达的跑了个一干二净。
安迪斯皱眉,却也没有再追,只是在后面吼道:“我们下次一定还会再见面的。”
那一天才是他们第一次真正见面的时候,只是可惜,等下一次遇到的时候,林笑笛已经将他忘得一干二净了。
他仍旧记住了她,而她却又没有记住他,从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来,安迪斯对安若瑾的心思可见一斑。
可惜小小的人儿不要,说要等她的良人,而第一眼见他,她就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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