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那人贼头贼脑往外探了几下,这才脚下一跃猛地窜了上去。
他出了洞,林慕卿与郑崇山便瞧见了夜幕之上闪烁了一颗孤星——到外头了!
因着那人矮小,所以洞子之于他而言略深,但之于凤凰二人来说却十分矮了,立起身来也不过就是到了自己胸口。俩人出去,郑崇山照旧是抱着尸体不撒手,而凤凰则是憋闷了半天总算是得了会儿大口喘气。
那人正对着月亮光立着,却瞧那人用鼠头鼠脑来形容根本就不算夸张。
这哪里是个人?分明就是只活生生的老鼠成了精!
他生着一个三角小脑袋,一对黑豆小眼,敞着脑门秃脑袋,鼻子下头是八字小胡稀稀拉拉还粗糙,再加上一身灰色劲装,四肢粗短倒是精悍利索。
说起来,他最吓人的还是一对手,那哪里还是什么手啊:毛茸茸的耸立着黑毛,只露出十根尖锐厚实的长指甲,根根指头并不分开,好像是天生就长在一处,其中中指最为修长。偶尔搔头皮的时候才见其锋利、得力,从来就不是人那样的扁平透明,倒仿佛跟穿山甲那前爪儿真是相差无几。
瞧哪儿都不像人,凤凰就疑心他那屁股后头是不是根本就拖着一根长尾巴。
郑崇山去瞧四周,原来是一片松树林,自己与他们正在林子里头的一块空地。今夜不曾留心,原来这月亮又大又圆,当真是一片好夜色,那亮光则是从松树缝隙之间泄下来,稀稀疏疏撒在他们前后左右——得了命了!
可是,郑崇山抱着司清宴心灰意冷,一点生意都没了。他突然觉得很累,居然比指挥千军万马拿下边疆战事还更累。而且,好没意思。
之前在战场上,他也不过就是作为杀人的兵刃,是大弘当今天子的一把刀,只要锋利好使,哪里去管一将功成万骨枯?只要葡萄美酒夜光杯,醉卧琵琶千百回,这荣耀加身、光宗耀祖的,那么一辈子也算能是舒坦过了。
手中握有兵权,哪里还是当年那个寄人篱下、处处瞧人眼色的孤儿?如今只怕是整个郑家一族都得对他另眼相看,上杆子地来巴结他,巴结这个当初险些被扫地出门的亲外孙。
可是,人心冷暖他早就尝过,那个为他求着回来的娘亲早就被嫁给旁人做妾。但也算是运势倒转,她嫁过去的时候虽说不甚风光,但奈何老爷对她喜爱,荣宠不衰,熬到现下俨然已经是家中主母的架子。
郑崇山去瞧过她。
见她过得甚是舒坦,那也就罢了。只是不能打搅,更别说来往。母子相认,就更别想了——他亲娘说自己已经改了名字,在那府上也有一个孩儿,她口中的“麒儿”乃是家中长子,尊贵无匹,正经的侯门公子,倘若这会儿挑明了自己原来是个再嫁的失行妇人,那么麒儿在家中当如何自处?
虽说是血浓于水,可惜到底是疏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