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身前三十米远的酒店门口,正张灯结彩,喜气洋洋,门口站着一对新人,穿着黑色的西服和白色的婚纱,喜笑颜开,红光满面。酒店门前客人络绎不绝,拱手向他们恭喜祝贺。
站在街对面的苏锐面无表情,眼睛看向前方,但是显得空洞无比。
远处的新郎新娘正在和客人寒暄,不知道说了什么,新娘笑的枝花乱颤,靠在了新郎身上。
苏锐空洞的眼神终于有了波动,像投入了石子的湖面,荡起了涟漪。他看到了新娘笑起来时,两边漩起的酒窝。离得很远,但是他确定自己看到了。他曾经沉迷于这个女孩,无数次逗她笑,就是为了看她的梨涡。他不是幽默的人,他甚至不是善谈的人,他用呆板的舌头说着俏皮的话,神情和动作无比的拙劣,但她依然次次被逗的哈哈笑。
他不会说话,他就唱歌。他唱了许多歌,也写了许多歌,灵感来源全是她。
她是他的音乐之心。
一开始,他唱歌只有她一个听众。
你唱的这么好,你可以去唱歌呀,她说。眼神里充满了惊喜,闪烁着光芒。
我就随便唱唱的,他说。
他很没有信心,从来没人听过他唱歌,更从来没人夸过他唱歌好。
你一定要去,我陪你去,她坚定地说,第一次挎了他的胳膊。
他的脸瞬间就红了,她的脸也悄悄的红了。
后来,在她的鼓励下,他开始走上舞台。第一次是在一场饮料的促销活动上,他抱着吉他,唱了一首刘广仑的《昨日晴空》,然后……然后他被主办方赶下了台。
《昨日晴空》是一首伤感的情歌,不适合促销活动,他被经理指责是来捣乱的。
当时站在台下的她一马当先挡在他身前,请求主办方再给他一次机会。第二次,他唱了一首自己并不喜欢的激情四射的歌,拿到了50块钱的酬劳。
50块钱很少,但是他们却高兴极了。在他的坚持下,他们走进路边的一家小饭店,堪堪吃了一顿49块钱的午饭,剩下的1块钱他们用去抓娃娃。
回家的路上,他抱着吉他,她抱着他的胳膊,希翼地请求他把台上没唱完的《昨日晴空》完整地再唱一遍。
她说,他唱的特别好听,她真爱听。
但是经理说很难听,他说。
经理只会卖饮料,不会唱歌,你别听他的,听我的就好,努力唱歌,大声唱歌,你将来一定能成为歌手的,我相信,我保证,她信誓旦旦地说,比他自己更有信心。
他被她的信心感染了。
那天过后,他在迷茫的年纪第一次找到了人生目标。他开始疯狂地练歌和写歌,哪怕来到盛京,在建筑工地打工,太阳落下后,他披着月光,在人们都在休息的时候爬上还未完工的楼顶,拖着疲惫的身体大声的唱啊跳啊,他以为只要声音足够大,她远在天边也能听到和看到。
苏锐一瞬间想了许多许多……
这时候,街边的一家奶茶店门开了,一个女孩端着奶茶出来,和她一起出来的还有店里的音乐声。
??在我眼中你是谁??
??霸占被爱的滋味??
是他的歌。
他现在是这座北方小城的明星,是人们讨论的话题中心,一夜之间,人人都认识了他,他不再是那个曾经只有一个听众的少年。
现在回头想想,他给她写了那么多歌,记录了他们的爱情是怎么爬上山坡,又是怎么消失在山的那头。可惜啊,最后人们记住的,只有最后一首关于他们离别的《谁》。
他的眼睛红了。
喜欢就是这样,一开始是脸红,后来是眼红。
苏锐不再犹豫。他走下人行道,走上车来车往的马路,不顾耳边车鸣大响,也不顾人们目光诧异,哼着莫名其妙的歌,往酒店走去……
他曾经心爱的姑娘在那里,盛装出席,即将嫁人。
他要去道一声别。
哪怕被人认出来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