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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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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内心的痛楚。

    哪怕陈锋的表情很正经,她自己却觉得陈锋仿佛识破了自己的工作,他的笑容里带着讽刺与揶揄。

    他是故意在调侃晚出早归的自己做的是不正经的活。

    所以钟蕾才那么大的反应,甚至坐在车上时还在兀自生闷气。

    钟蕾这一系列心理活动,陈锋自然是无法得知也想象不出来了。

    抱大腿的如意算盘才刚刚开始打,就惨遭滑铁卢,让陈锋略感丧气。

    钟蕾这人性子太古怪,喜怒无常,比自己还孤僻,极难打交道,给人一种牛啃南瓜无从下口之感。

    “不然就算了吧?”

    陈锋自言自语,有些遗憾。

    那可是千年艺术史的前百人之一!

    别看现如今娱乐行业发达,明星多如狗,大腕满地走,都没用。

    二十一世纪的前五十年里,放眼海内外,演员、歌手、作曲家、导演、画家、作家多如过江之鲫,但在千年的艺术史中,就只有钟蕾和其他寥寥几人能名列前百!

    这是何等的伟大。

    有一两个现在还没出生,陈锋总不能提前去接近这些人的爹娘。

    哪怕他能做到,但等这些人取得成就,只怕陈锋自己都快七老八十了。

    还有几个现在成名已久,陈锋认识这些人,但这些人不认识他,他也没机会接近对方。

    还有个别画家,现在倒是落魄,很容易接近。

    但画家嘛,都懂的,活着的时候默默无闻,死了才能日渐受人追捧。

    譬如陈锋知道的这位,死了整整三百年后,世人才终于认可了他的艺术成就。

    三百年,陈锋和那位画家本人都等不起。

    所以思来想去,唯一具备实用价值的,还真就只得钟蕾这一人。

    陈锋只恨自己当初过去时,怎么就不上进一点,认认真真的抄点什么回来,那自己现在早已成竹在胸,又何至于此?

    奈何世间并无后悔药,谁能想到在梦里当混子也能遗憾终生?

    “都说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线之隔。钟蕾能取得那样的成就,性格上有些特立独行的地方,好像也不用太奇怪吧?”

    念及此,他两手一摊,算球,爱咋咋的,再从长计议吧。

    既然直来直往的套近乎不好使,就换个思路曲线救国。

    这一夜,陈锋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经过仔细权衡,他慢慢拿出新主意。

    他决定强行抄歌。

    反正在梦境里度过的一整年都荒废了,成天只顾着玩乐,电视电影小说游戏和歌曲这些休闲娱乐作品倒是见识得不少,还不如废物利用。

    满脑子只想着强行抱大腿是错误的,得发掘自身优势。

    先自己强大起来,然后让雏鸟期的大腿主动来抱自己!

    在梦境里见识过的那些作品就是自己的优势!

    那我抄什么呢?

    电影电视剧的体量太大,变现困难。

    小说?

    字数太多,他大多都只依稀记得模糊情节,让他来背也背不出来。

    照着模糊的情节勉强写小说?

    别开玩笑了,那么多字,写小说多累,换到现在这个时间段还不一定能红,投入产出比太低了。

    再者,就自己这破文笔,自个看着都辣眼睛。

    陈锋很有自知之明,起码目前的他不是这块料。

    剧本也同理。

    至于开发游戏就更荒诞了,那个投资额也不小,以当下的科技水平,也开发不出他曾经玩过的那些高端游戏。

    所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简单的,变现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只可惜陈锋不是搞艺术的出身,以前从未学过音乐,

    哪怕那些歌他都听了很多次,但现在也就是能勉强回忆起部分旋律,断断续续的哼哼几句,还走调。

    但总得要试试。

    陈锋制定了个计划表,先挖空心思去回忆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时学习基本的乐理,尝试用最简单的曲调把歌曲尽可能还原。

    这个过程当然很难,但他比起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脑子里至少多了些朦朦胧胧的歌曲成品。

    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

    毕竟楼上就住着钟蕾。

    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接近起来才这么困难。

    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岂不美哉?

    陈锋也不睡了,从床上蹦起来,打开电脑奋键疾书。

    他决定把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先哼两遍免得回头忘了。

    十分钟后,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僵住了。

    我怎么抄歌不知不觉也抄上她了?

    歌名《乏味》。

    这是钟蕾的早期作品。

    歌词和曲调都很稚嫩,只不过在她奇妙的声线与完美的情绪爆发唱腔演绎下十分打动人心。

    这首歌的创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响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当初陈锋第一次听时,似乎被唱出了作为现实生活中一个卑微凡人的落寞与孤独。感触很深。

    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后,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乏味》。

    难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钟蕾的歌?

    会不会有点过分?

    她会不会已经写出来了,只是没发表?

    等等!

    如果她现在还没写出来,将来会写,那么是否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来某个时期内的心境?

    我如果写出来又给她唱,应该能让她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吧?

    她会把我视为知己?

    到时候她唱我的歌唱红了,她到底是感激我还是该恨我呢?

    坦白讲她应该恨我,但谁让你动不动就对我横眉冷对的?

    还有,她似乎才刚搬来,应该是才退学没多久。

    现在她都是晚上出门,早上回来。

    她看起来不是喜欢泡吧的性子,那么结合她的履历,她是在酒吧当驻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后,对生活感到厌倦,所以才写下这首以酒吧为故事背景的《乏味》?

    那么她现在肯定还没写这首歌!

    陈锋开动脑筋,展开堪比柯南的推理能力,疯狂分析状况,还真给他歪打正着的猜中很多东西。

    所以我现在开始写,过几天就给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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