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归就是冲着先生的好酒来的,哪里会走?”燕归笑道。
杜若原本也在好奇燕归的来意,当下也跟着一笑:“那苏木就恭敬不如从命,不过,苏某酒量极差,燕帮主和夫子可不要见笑。”
“怎么会。”燕归郑重地向她一欠身,“燕某还没有谢过苏先生,多谢先生救治先生。”
“燕帮主客气。”杜若收拾起桌上的杂物,语气装出随意的样子,“说起来,二位一位是江湖帮主,一位是国子监夫子,怎么会认识的?”
“这个可就说来话长了。”韩景儒推动轮椅,“走吧,咱们到外面坐着说,这个童儿,怎么不先给几位贵客倒茶?”
“谁说我没准备的?”浮舟笑着捧进沏好的热茶,帮着几人倒好,顺便丢给鹿儿一包柿子干,“那……夫子特意给你留的。”
“夫子最疼我。”鹿儿嘴里说着,手早迫不及待地丢一片到嘴里。
“来,坐!”
韩景儒笑着示意杜若入座,燕归将他的轮椅推到桌边,抬手取下头上的布笠。
杜若侧身入坐,目光很自然地落到燕归身上。
追了几年漫画都没看到这位燕大帮主的真面目,这回她倒要好好看看这位到底是什么模样。
将布笠交给鹿儿,燕回转过身挑袍入座。
注意到杜若的目光,很自然地回她一笑。
眼前的燕归,年龄与沈芳洲相仿,眉眼精致不逊于沈芳洲,只是气质迥然不同,眼神明朗温润,完全就是一副谦和君子的神态。
如果用植物来形容,那燕归必然是阳光下的青竹,清雅中正不失风度,沈芳洲便是盛开于幽冥之岸的蔓珠沙华,莫测神秘、暗黑又危险。
浮舟去端酒菜,鹿儿也去帮忙,两个少年很快就将几盘菜和酒都抱到桌上。
韩景儒大病初愈不能喝酒,便以茶代之。
“夫子其实是燕归的救命恩人。”燕归两手将茶杯捧到韩景儒手中,“当时燕归走投无路,只能偷人家的烧饼来吃,要不是夫子,听怕我不被打死也要饿死。”
燕归说得轻描淡写,看向韩景儒的眼神里,却是透着毫不掩饰的感激之色。
“若当年没有夫子,也便没有燕归的今天。”
“不能这么说,帮主人中龙凤,就算不遇到老夫也一定会有老天眷顾。”想起当年,韩景儒的语气中也有几分感概,“说起来,老夫与燕帮主相识也有十几年了吧?”
“那时也是春天,整整十三年。”燕归笑道。
“十三年……”韩景儒长叹口气,“时间过得好快,那时候……”
说到此时,韩景儒突然停下来。
十三年前那年,他认识了两个孩子,同样的年纪,同样是人中龙凤,出类拔萃。
十三年,弹指一挥间。
一个天之骄子折断羽翼,从黑暗中以鲜血为养,踩着他人尸骨一步一步登上权力之巅。
一个快要饿死路边的流浪儿,却从泥潭里爬起来,成长为江湖名士,威震一方。
真是,造化弄人。
“不说这些,来,老夫以茶代酒敬两位一杯。”韩景儒捧起茶杯,一口气喝干,又道,“以前没发现,原来这茶和酒都是相似的,入口皆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