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事儿,于丹平叹了口气。
“事儿倒是办成了,刘乡长去采购设备,这几天就回来。”
“既然办成了,还叹什么气?”
“大伙儿没有集资,用卖地的钱办的。”
胡大力插话道。
这个事情,可就有点儿不好说了。
卖地的钱,根本就不能这么花。
如果没什么事儿还好,万一有人追究,决策的人就很可能要承担责任。
大伙儿集资,其实就等于乡干部们合伙儿办了传呼台这个企业。即使从银行贷款,也是这个企业的行为,不是乡政府的政府行为。
这样做虽然也不太光明正大,但也可以蒙混过去。将来赚钱,乡干部分了,其实也没有多大毛病。
卖地的钱,属于政府的格外收入。这个钱用在公共事业上,没什么毛病。
拿来办企业,利润都花在公共事业上,没揣到个人腰包里,虽然不合规定,但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问题是将来乡干部要分钱的,这就麻烦了。
公家的钱拿来办企业,结果个人分钱,很难交代过去。
“于哥,谁决定这么干的?”
“唉,班子共同决定的,也是没办法,大伙儿呼声很高。但愿将来没有什么麻烦。”
“你知道这么做意味着什么?”
“知道,埋下了一颗地雷。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大伙儿都齐心协力,别起内讧。”
这个二货,竟然把这件事情寄托在侥幸的基础上。
这个基础非常脆弱,只要有一个人把这事儿捅出去,将来就出事儿。
“于哥,我觉得你把人心想得过于美好,你敢保证将来一个人也不得罪?”
“虎城,我也劝过他,可是大伙儿都是这个意思,他也顶不住。如果硬是卡着,丹平就成了公敌。”
唉,这就是被所谓的民意绑架了。
“传呼台以什么名义办的?”
“民政福利公司的名义办的,将来给民政分点儿钱。”
“资金以什么名义投资的?”
“乡里投资。”
你乡里投资个鸟啊,这就是一大败笔。
“钱花出去了么?”
“刘俊已经交了设备款。”
“这就是说,钱已经追不回来啦?”
“还怎么追?就算没花出去,谁会同意拿回来?”
“于哥,老叔,咱们也不是外人。要说做生意,我比你们高明的多。我给你出个主意,尽量规避一下风险。”
“好,你说。”
“把这笔钱改成借款,借给传呼台的钱。等到赚钱之后,就把本钱还回来。”
“这样就能免责?”
“老叔,你想的太简单。这笔钱本来就不该这么花,所以责任是一定要负的。但只要钱没有损失,就能大大减轻责任。”
“对啊,丹平,改成借款,把协议修改一下。”
于丹平琢磨了一会儿,终于想明白。
“好,明天我就办这事儿。”
明天就办恐怕也晚了,就是糊涂。
李虎城想再说说于丹平,犹豫一下就放弃。
事情已经如此,于丹平也就只能指望今后没人整他。过个几年,这件事儿被人淡忘,他也调到别的地方,算是幸免于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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