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陆世安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陆见安的笔,当看到这一句句的诗词,忽然豪迈之情而起。
一句一句读出来,然后就是大声喝彩。
“好!老师真乃神人也,弟子拜服。”
陆世安这一次是真心实意的拜服。
心中也是怅然,读了这么多年书,不如一个十三岁少年。
太打击人了。
开端两句就给人如挟天风海雨向众人迎面扑来,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
其他人还没看到对面的张猛停笔,这边自己被陆世安的诗词给吸引过去。
不少人听不懂这个,文绉绉的百姓哪里懂什么。
可是这边的沈从文和一干书生坐不住了,这诗句太让人心里痒痒。
沈从文站在案前,仔细的回味着诗句。
这首诗表达了对怀才不遇的感叹,又抱着乐观、通达的情怀,也流露了人生几何当及时行乐的消极情绪。
全诗洋溢着豪情逸兴,和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
似乎只是一瞬间就击中了多少人的心声,这些书生谁没有怀才不遇的愤懑。
“好啊!好啊!通篇虽然以七言为主,却又以三、五十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
好诗,好诗啊!”
众人皆醉,这首诗拿出来简直就是妥妥的打脸。
张猛现在恨不的钻到地缝里去。
自己的那首诗再拿出来就是丢人现眼。
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怎会写出这等鬼斧神工的文字来?
有了这样的珠玉在前,自己那首诗就是烂白菜帮子,还是踩在地上,根本没人要的破烂玩意儿。
嘴里苦涩,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到,却似天塌地陷,日坠星沉。
“陆公子,在下输了!”
在场的诸位书生谁也没有把握能做出一首比这一首《将进酒》还要好的诗作来。
根本无人能够打压下去陆见安的气势。
此子这一次的诗作,比起上一首《无题》更让人惊艳。
包括沈从文在内,所有人都自行理解了这首诗的意境。
自我带入的认为,这首诗一位少年是万万做不出。
可是陆见安却肯定能做的出。
陆见安的坎坷身世,父丧寡母幼妹要他护佑。
家中无人可以供养他读书,一个有这样大才华,肯定志在朝堂,却因为家境不得不放弃科举,走上了另外一条路,这样的悲愤不就是怀才不遇的愤懑。
也只有这样的心情才能书写出这样的豪情壮志,怀才不遇,可又有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情。
此子将来必定不俗。
尤其是对这里所有的书生文人心中的震撼和触动更大。
他们理解诗词中的深意,自然更能感同身受。
这简直就是字字血泪。
不知道多少人的目光都灼灼注视着陆见安。
要是一般的十三岁少年,必定是受不住的,面红耳赤的不知所措。
可是陆见安内心的强大灵魂,怎么会在意这些区区目光。
国际演讲大赛上,面对数万人的目光,都能镇定自若,何况这里不过区区几十人。
“承让!”